2012年5月8日,洲际公司与易建公司签订了《洲际逸品一期工程建筑承包协议书》,约定由易建公司承建洲际公司所开发的洲际逸品一期工程建筑。2013年7月8日,易建公司将工程中的28号楼内外装修工程分包给石某一人施工。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内容

2012年5月8日,洲际公司与易建公司签订了《洲际逸品一期工程建筑承包协议书》,约定由易建公司承建洲际公司所开发的洲际逸品一期工程建筑。2013年7月8日,易建公司将工程中的28号楼内外装修工程分包给石某一人施工。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题目选项

A. 28号楼的主体结构的施工也可由石某完成
B. 易建公司不得将应当由石某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C. 易建公司将工程中的28楼内外装修工程分包给石某一人施工,无须洲际公司的同意
D. 28号楼内外装修工程出现问题时,应由石某一人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B

题目解析

(1)选项A: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2)选项CD: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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